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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論證 / ARGUMENT
用一句話寫出:本堂在解決什麼疑。
本堂決的是
「佛法在哪裡」之疑
把問題擺清楚:一部要講「無上正等正覺」的經,開頭七十一個字,全部拿去寫吃飯洗腳。這不是浪費篇幅嗎?
(沉默了幾秒,才緩緩開口)
你要是這樣問,就表示你心裡已經有一個預設:佛法應該長得跟吃飯不一樣。應該更玄一點、更高一點、至少要有點「法」的樣子。
這一分要拆的,就是那個預設。
印順長老的科判把這一段列為「發起序」——也就是說,經文的編排者認為:這場說法的起因,就是這頓飯。不是因為天龍現瑞,不是因為有人問了什麼驚天動地的問題。是因為佛剛剛把一件最平常的事,從頭到尾做完了。
做完之後,敷座而坐。然後須菩提站起來,說了一句話——那句話下一堂才讀,但我先告訴你它是什麼意思:他看見了。
他看見的不是神通,是一個人怎麼把一頓飯吃完。穿衣、持缽、進城、次第乞、回來、吃、收、洗、坐。每一個動作做完就放下,沒有一個動作是為了給誰看,也沒有一個動作被下一個動作推著跑。
那就是「無所住而生其心」的現場演出。經文還沒開始講,示範已經做完了。
我在別的地方講過一句很像的話,你可以擺在旁邊一起看:
「睡覺時照樣睡覺,吃飯時照樣吃飯,該怎麼生活就怎樣生活。」
那是我在講「四它」的最後一步——放下——的驗收標準。你說你放下了,那你昨天睡得著嗎?睡不著就是還沒到。
第一分做的是同一件事,只是它不用講的,它用演的。